邱姓婦人被聲請管收,執行署桃園分署表示,邱姓婦人在91年間,將公告現值合計一千多萬元的土地,三角移轉贈與兒子,卻沒有依法辦理贈與稅申報,經稅捐機關核定應補繳稅額260萬元,並按核定補繳稅額處1倍之罰鍰。
桃園分署表示,因為義務人僅繳納本稅,但拒繳罰鍰,稅捐機關將罰鍰部分移送桃園分署強制執行,經查出義務人涉嫌脫產、隱匿財產,得知邱姓婦人前往平鎮市某醫院時,前往拘提到案,邱姓婦人仍然拒不提出清償計畫,向桃園地方法院聲請管收,裁定管收。
邱姓婦人家屬,隨後也趕緊將欠款全數繳清,桃園分署才通知管收所釋放邱姓婦人。
桃園分署表示,該分署仍將秉持一貫落實公權力之態度及依法執行之堅定立場,持續且積極督促欠繳之義務人清繳稅款,以維護國家債權;義務人收到稅單後,如有不服,應依法向稅捐機關申請復查或提起訴願、行政訴訟等,惟稅捐機關將案件移送行政執行,義務人仍應盡速繳清所欠稅款及罰鍰,以免被強制執行。
由 Blogger 於 4/13/2014 04:33:00 上午 張貼在 土地 e 平台 · 土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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