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交易係在拍賣網站之交易平台完成者,則准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房屋稅係按房屋用途分別適用不同稅率課徵,對營業用房屋之認定,係依實際使用情形作為依據,不論營利事業有否取得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亦不論有否供門市交易使用,只要房屋實際用途與營業有關(如供營業用之辦公室、連絡處、倉庫),均應按實際使用面積課以營業用房屋稅。
但從事網路拍賣貨物之營業人,以供住家用房屋作為營業登記之處所,而實際交易係在拍賣網站之交易平台完成者,則准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住家用稅率與營業用稅率兩者相差2.5倍(營業用稅率3%,住家用稅率1.2%),如有符合上述情形,可檢視房屋稅繳款書收據聯,如有以營業用或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核課而與實際使用情形不相符者,可向所轄分局申請房屋使用情形變更,以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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