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贊助商

2011年8月7日 星期日

+e資訊平台-土地買賣 》房地新聞 》土地辦理重劃期間無法使用者,免徵地價稅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目前本市自辦重劃區段不少,因重劃期間土地使用受限,為減輕土地所有權人負擔,土地稅減免規定第17條規定:「區段徵收或重劃地區內土地,於辦理期間致無法耕作或不能為原來使用而無收益者,其地價稅或田賦全免。辦理完成後,自完成之日起地價稅或田賦減半徵收二年」。
依「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重劃會應於重劃計畫書公告確定後2個月內及重劃完成之日起30日內列冊報經主管機關轉送稅捐稽徵機關,據以減免地價稅或田賦事宜,免由土地所有權人個別提出申請。該局進一步說明,重劃區域內土地之徵免,縱使重劃期間不符合上述免徵地價稅規定,該土地於重劃完成後,仍享有2年減半徵收地價稅之適用。
 
 
 
 
 
買賣區域:新莊塭仔圳、林口​特定區、二重疏洪道、蘆洲北側、台北港​特定區、士林社子島、​關渡平原、五股洲子洋​、五股新市鎮、文山老​泉里、土城暫緩發展區​、江子翠重劃區、​板橋浮洲地區、淡水新​市鎮、中和彈藥庫、三重高速公路北側、樹林堤防新生地、新莊知識產業園區。

服務項目:重劃土地買賣、市地重劃土地、區段徵收土地、​日據繼承土地、收購​道路用地、容積移轉辦理、​公同共有處理、整合土地辦理、​疑難土地處理、困難案件處理、​地籍清理辦理、祭祀公業處理、畸零土地買賣、共有土地處理、河川用地買賣、各種土地相關業務。

土地e部落 》http:// 178888.3cc.cc

0 意見:

張貼留言

2011年8月7日 星期日

+e資訊平台-土地買賣 》房地新聞 》土地辦理重劃期間無法使用者,免徵地價稅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目前本市自辦重劃區段不少,因重劃期間土地使用受限,為減輕土地所有權人負擔,土地稅減免規定第17條規定:「區段徵收或重劃地區內土地,於辦理期間致無法耕作或不能為原來使用而無收益者,其地價稅或田賦全免。辦理完成後,自完成之日起地價稅或田賦減半徵收二年」。
依「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重劃會應於重劃計畫書公告確定後2個月內及重劃完成之日起30日內列冊報經主管機關轉送稅捐稽徵機關,據以減免地價稅或田賦事宜,免由土地所有權人個別提出申請。該局進一步說明,重劃區域內土地之徵免,縱使重劃期間不符合上述免徵地價稅規定,該土地於重劃完成後,仍享有2年減半徵收地價稅之適用。
 
 
 
 
 
買賣區域:新莊塭仔圳、林口​特定區、二重疏洪道、蘆洲北側、台北港​特定區、士林社子島、​關渡平原、五股洲子洋​、五股新市鎮、文山老​泉里、土城暫緩發展區​、江子翠重劃區、​板橋浮洲地區、淡水新​市鎮、中和彈藥庫、三重高速公路北側、樹林堤防新生地、新莊知識產業園區。

服務項目:重劃土地買賣、市地重劃土地、區段徵收土地、​日據繼承土地、收購​道路用地、容積移轉辦理、​公同共有處理、整合土地辦理、​疑難土地處理、困難案件處理、​地籍清理辦理、祭祀公業處理、畸零土地買賣、共有土地處理、河川用地買賣、各種土地相關業務。

土地e部落 》http:// 178888.3cc.cc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