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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捷輕軌容積移轉,美事變調
各界期盼的高雄輕軌捷運即將在12月決標、開工,市府也規畫輕軌捷運站體周邊土地可以容積移轉,但這項有利房地產界進行開發的美事,卻因為中央政府要求開發商必須花錢買容積,可能增加業界成本15%以上,變成惡夢。陳武聰等建商龍頭群起反對,要求中央解套,以創造房地產產業、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三贏局面。
高雄市建築開發公會昨(25)日與高雄市議會副議長蔡昌達辦公室,邀請高雄市政府捷運局長陳存永、都發局長盧維屏、以及皇苑建設董事長郭敏能、高永建設總經理徐淑美等近百位在地房地產業者,舉行「高雄輕軌捷運與都會發展願景」座談會。
盧維屏說,為透過交通建設引導都會發展,市府規畫在高雄輕軌捷運36個站體,以容積移入的獎勵方式,鼓勵建商能夠興建品質良好的建築住宅,但是,在行政院修正輕軌的計畫中,要求根據「跨域加值公共建設財務規劃方案」、及內政部訂定的「以增額容積籌措重大建設財源運作要點」,建商或是投資開發商想要擁有容積移入的獎勵,必須透過公式計算,以現金購買容積。
他表示,根據高雄捷運30年營運期的財務自償規畫,自償性經費達53.57億元,其中,「增額容積收益」的金額,也就是地方政府要出售容積移入的金額約16.46億元。
高雄市建築開發公會理事長陳武聰說,中央政府的容積移入購買方案,太過複雜,誘因也不夠,卻要求建商在接受容積移轉獎勵的成果之前,即支付購買土地總額15%以上的成本,讓建商承擔未來銷售住宅的成敗,不公平。他坦言,如果根據目前的規畫,「不會有人提出容積移轉的申請」,如此一來,可能導致高雄輕軌捷運興建的財政困難,地方政府一毛錢也拿不到,造成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以及房地產界、投資開發商的3輸局面。
高雄市建築開發公會成員建議,要求中央政府透過修法方式讓此案解套,否則容積移轉的政策美意將成惡夢,最後結果是,房地產產業、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沒有一個贏家。
工商時報 【記者顏瑞田/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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