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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25日 星期五

Fwd: [土地 e 平台 · 土地業務] +土地平台 》二類地籍謄本從簡

工商時報【記者于國欽╱台北報導】
內政部日前發布修正「土地登記規則」第24條之1等條文,修正後的第二類土地登記謄本,將不公開所有權人的完整住址資料,以落實個人資料保護,今年9月15日起施行。

內政部表示,現行第二類賸本會載明所有權人的完整住址資料,但近年來,常有民眾向內政部及各地政機關反映,因為部分不動產業者利用第二類謄本記載的住址資料直接拜訪所有權人,並藉此請求其同意出售房屋,使得民眾感到生活與隱私受到干擾。



--由 Blogger 於 4/11/2014 02:46:00 上午 張貼在 土地 e 平台 · 土地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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