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 - Menu

Pages

2011年9月11日 星期日

+e資訊平台-土地買賣 》稅務新聞 》公有耕地出租應課田賦

高雄市財政局71/04/21高市財政二字第3867號函
○○銀行管有本市○○號等6筆「田」地目,且公共設施尚未完竣之土地,如經查明確屬公有出租耕地,且仍作農業用地使用者,依行政院46/11/09台46內字第6115號令釋:「公有耕地之出租,應適用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之規定」,自應仍予課徵田賦。
(高雄市財政局71/04/21高市財政二字第3867號函)
 
 
買賣區域:新莊塭仔圳、林口​特定區、二重疏洪道、蘆洲北側、台北港​特定區、士林社子島、​關渡平原、五股洲子洋​、五股新市鎮、文山老​泉里、土城暫緩發展區​、江子翠重劃區、​板橋浮洲地區、淡水新​市鎮、中和彈藥庫、三重高速公路北側、樹林堤防新生地、新莊知識產業園區。

服務項目:重劃土地買賣、市地重劃土地、區段徵收土地、​日據繼承土地、收購​道路用地、容積移轉辦理、​公同共有處理、整合土地辦理、​疑難土地處理、困難案件處理、​地籍清理辦理、祭祀公業處理、畸零土地買賣、共有土地處理、河川用地買賣、地籍總歸戶查詢、地籍清理辦理、繼承人查尋辦理、地籍總歸戶查詢、共有人眾多整合、土地疑難雜症、各種土地相關業務。

土地e行動平台 》www.3698.tw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