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 - Menu

Pages

2011年7月3日 星期日

+e資訊平台-土地買賣 》稅務相關 》遺產不辦繼承登記仍以繼承人為課徵對象

遺產不辦繼承登記仍以繼承人為課徵對象
內政部台46內政字第122934號函
茲函准司法行政部46台函民4954號函節開:「按納稅為人民之義務,憲法第19條定有明文。再因繼承、強制執行、公用徵收、法院判決等取得物權,則因權利取得係原始取得不須登記即發生取得效力;惟因此等關係取得物權之人如欲處分其物權時,仍非於登記之後不得為之,此證之民法第759條之規定自明。茲准來函迭述,係指繼承人延不遵辦繼承登記無法制裁及欠稅移送法院,又以原所有權人業已死亡不予受理云云,是則繼承人自繼承業已取得財產,納稅又係履行義務而非處分財產,雖抗不登記,未始不可命其履行納稅義務。稅務機關如以繼承人為課徵對象,亦不發生不受理問題」解釋到部。
(內政部台46內政字第122934號函)
 
買賣區域:新莊塭仔圳、林口​特定區、二重疏洪道、蘆洲北側、台北港​特定區、士林社子島、​關渡平原、五股洲子洋​、五股新市鎮、文山老​泉里、土城暫緩發展區​、江子翠重劃區、​板橋浮洲地區、淡水新​市鎮、中和彈藥庫、三重高速公路北側、樹林堤防新生地、新莊知識產業園區。

服務項目:土地買賣土地、重劃土地買賣、買賣​重劃土地、區段徵收土地、​日據繼承土地、收購​道路用地、容積移轉辦理、​公同共有處理、整合土地辦理、​疑難土地處理、困難案件處理、​地籍清理辦理、祭祀公業處理、畸零土地買賣、共有土地處理、河川用地買賣、各種土地相關業務。
土地e部落 》http:// 178888.3cc.cc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